1.1.1代理专利申请
1专利申请概述
◆中国专利法规定保护三种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申请人—指请求专利局对其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也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或合法权利继承人,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授权专利保护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需要缴纳专利年费。若未能按时缴纳年费或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局会通知专利权人在6个月内补缴(年费+相应的滞纳金);若在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年费和滞纳金者,专利权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流程简图
1.1.1.2提供的文件与资料
1.1.2代理专利分案、复审、无效宣告
专利分案简述及注意事项
◆专利分案简述
指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做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专利局提起分案申请(即将一项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的申请)。
◆专利分案注意事项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专利复审简述及流程
◆驳回复审简述
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后,专利局仍认为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而做出的《驳回决定》,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复审请求流程:
1.1.2代理专利无效宣告
1.1.2.3专利无效宣告简述及流程
◆无效简述: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流程:
1.1.3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发明加急流程)
◆可申请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如下:
◆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
◆申请人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对于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尽快作出答复或者补正。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申请人延期答复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停止优先审查,按一般申请处理。
1.1.4代理各类官方专利检索
1.1.5代理专利变更、转让、许可、质押
1.1.6代理各类专利副本办理
1.1.7代理专利年费监控
◆专利的年费:在每年申请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缴费通知书: 未在申请日前缴费年费,专利局下发《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的6个月内缴纳年费和滞纳金。
◆终止通知书:未在缴费通知书内缴费,专利局下发《终止通知书》,专利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