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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 2015 65日,马德里联盟共有95 个缔约方。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2.2.2单一国家商标注册

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逐一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已经成功注册了欧盟、德国、澳大利亚、美国、墨西哥、智利、巴西、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越南、泰国、俄罗斯、韩国、日本、南非等多个国家的商标。

 

2.2.3 港澳台商标注册

◆香港商标注册:香港商标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后,根据下图步骤处理申请:

商标.png

 

◆澳门商标注册流程

1、符合申请人主体资格;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3、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4、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5、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6、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两年左右的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台湾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人资格: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在台湾无住所或者营业所的,需委托商标代理人办理注册申请;

2、商标主管机关为台湾智慧财产局,对于注册申请,会先指定审查员审查;

3、审查员根据商标审查办法对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和实体审查;

4、审查后认为合法的,向申请人送达审定书并在商标主管机关公报;

5、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给予注册,并下发注册证书。

 

2.2.4 国际商标其他业务

     国际商标的其他业务还包括对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争议、异议、答辩、复审和续展等多项申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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